证券日报网讯 8月15日晚间,新宏泰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编辑 李家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