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用户头像
证券日报
 · 北京  

证券日报网讯 8月18日晚间,聚灿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8月18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亿元归还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

(编辑 任世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