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8月19日晚间,金宏气体发布公告称,东吴证券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原委托高玉林先生、崔柯先生作为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由于原保荐代表人崔柯先生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东吴证券现委派赵昕女士接替崔柯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保荐职责。
(编辑 任世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