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9月2日晚间,灿芯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泰海通证券”)《关于更换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国泰海通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指定刘勃延、邬凯丞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7年12月31日。由于原保荐代表人刘勃延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海通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何可人接替刘勃延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编辑 姚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