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特一药业9月9日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根据相关规定,非定期报告时点的股东数量,不属于强制性信息披露的范畴,股东如需查询股东数量,需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书面文件,包括本人身份证件、有效持股凭证等。同时,为了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同一信息,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及时披露相应时点的股东数量,敬请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定期报告。
(编辑 王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