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关于公司股票期权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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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
 · 北京  

证券日报网讯 9月24日晚间,长城汽车发布公告称,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计划,现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时间进行限定。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于2025年1月26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期权代码:1000000572),行权期有效期为2025年5月12日-2026年1月25日,2025年5月12日开始行权。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期权代码:1000000572),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24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编辑 任世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