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9月24日晚间,豫园股份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2023年第五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因激励对象谢颖、徐坚凌、唐美一、郭琰峰、施一晨、徐啸天、王帅、刘勋、杜鑫、高晓光、赵诚宁、焦峰已分别辞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022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2023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以上所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注销股份数量为4,485,340股。注销日期:2025年9月29日。
(编辑 任世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