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科技: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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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
 · 北京  

证券日报网讯 9月26日晚间,泰和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为有效地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以自有资金向中汇城市提供1.2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为自委托贷款实际发放之日起12个月,用途为购买原材料,利率为年利率5%。山东财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财汇控股”)为中汇城市就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中汇城市、财汇控股以其持有的部分房产、土地使用权向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编辑 任世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