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9月29日晚间,鑫科材料发布公告称,2025年9月28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简称“交通银行芜湖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安徽鑫科铜业有限公司(简称“鑫科铜业”)与交通银行芜湖分行于2025年9月25日至2026年9月25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以及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本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为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日,鑫科材料实际为鑫科铜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3,026万元(含此次签订的担保合同人民币6,000万元),鑫科铜业其他股东未向鑫科铜业提供担保。
(编辑 任世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