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同创:季度业绩预告属于非强制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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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
 · 北京  

证券日报网讯 光大同创10月9日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根据深交所现行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仅在年度业绩出现相关特定情形时,必须履行年度业绩预公告披露义务,季度业绩预告属于非强制披露事项。公司三季度的业绩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

(编辑 袁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