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山新材:关于实施“鹿山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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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
 · 北京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13日晚间,鹿山新材发布公告称,投资者所持“鹿山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6.05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0.6805元/张(即合计100.6805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编辑 楚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