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0月30日晚间,金诚信发布公告称,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自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30日期间已触发“金诚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金诚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金诚转债”;且在“金诚转债”剩余转股期内(即自2025年10月31日至2026年12月22日),若出现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的情形,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编辑 楚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