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2月10日晚间,维康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兼副总经理孔晓霞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孔晓霞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原定任职日期至2027年5月19日。辞去上述职务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选举华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2025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华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编辑 任世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