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2月30日,泉阳泉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目前不存在依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包括所谓“利空”信息),对于已披露的信息,其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公告中若已有披露,请以公司公告为准。
(编辑 丛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