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月15日,洛阳钼业发布公告称,2026年1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或委托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简称“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或委托理财产品(不包括结构性存款),公司购买的该等未到期理财或委托理财投资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或等值外币),前述额度内的资金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应超过该额度),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不超过12个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编辑 任世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