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月19日,博汇纸业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山东博汇纸业作为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公司因非独立法人,与总公司汇总纳税,统一适用15%税率。江苏相关主体为公司子公司,该子公司已单独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亦适用15%企业所得税税率。
(编辑 丛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