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2月24日,江南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2月12日、2月13日、2月2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编辑 任世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