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光股份:公司在非定期报告期间不单独披露股东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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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
 · 北京  

证券日报网讯 3月10日,沪光股份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人数信息主要在定期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为了确保所有投资者能够公平、一致地获取信息,避免因非定期披露造成信息不对称或误读,因此,公司在非定期报告期间不单独披露股东人数。为保障股东合法知情权,公司明确股东人数查询路径:合法股东可向公司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证券账户持仓截图等有效持股证明材料,经公司核实股东身份无误后,将为其提供对应时点股东人数信息查询服务,切实兼顾信息合规管理与股东合理需求。

(编辑 姚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