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3月20日,浙江恒威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汪剑平先生、汪剑红女士、汪骁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惠忠先生、陈喜昌先生、丁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胡明华先生将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编辑 任世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