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3月20日,浙江黎明发布公告称,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已取得的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托融资、融资租赁、授信开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授信期限自股东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7年4月1日止。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编辑 任世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