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3月24日,宏和科技发布公告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1月18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45号)。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事宜,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79,727,500元增加至人民币904,586,445元,总股本由879,727,500股增加至904,586,445股。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结果,根据本次发行情况,办理本次发行的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等事宜,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发行公司股票及上市的相关事宜。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编辑 楚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