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3月25日,中简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案号为(2026)苏04民终93号)。经审理,法院认为温月芳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不予支持;一审判决结果正确,应予维持。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判决为终审判决,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编辑 丛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