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3月27日,同宇新材发布公告称,兴业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原委派林剑锋、万弢为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法定持续督导期至2028年12月31日。现因保荐代表人万弢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兴业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袁涵接替万弢继续履行对公司持续督导的相关职责和义务。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林剑锋、袁涵。
(编辑 袁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