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3月30日,维远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A股股票于2026年3月26日、3月27日、3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编辑 王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