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3月30日,津药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6年3月26日、3月27日、3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津沪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书面函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编辑 王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