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兼财总:判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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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上市公司生物谷近日发布公告收到原实际控制人、原高管刑事裁定书,主要涉及原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林艳和以及原董秘兼财总贺元。

据《刑事裁定书》:

林艳和原系生物谷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时任生物谷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亦是深圳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江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为满足金沙江投资资金需求,2021年8月27日至2022年3月11日,林艳和安排时任生物谷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被告人贺元,违反生物谷财务管理制度、未在生物谷按规定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和未经公司投资评审小组审议的情况下,隐瞒资金真实用途,利用生物谷投资理财决议,虚构委托第三方机构理财的事实,将生物谷的自有资金转至银丰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丰泰”)、将子公司资金转至国深融资租赁(云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深融资”),银丰泰和国深融资在收到后通过国深品牌管理(云南)有限公司、深圳资联通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向金沙江投资提供资金。

上述被占用资金主要用于金沙江投资日常营运、归还债务、为金沙江投资控制的旅游项目提供资金等用途。 林艳和及金沙江投资主动申请归还占用资金人民币6200万元,公安机关根据申请依法对林艳和及金沙江投资提供的账户内的人民币6200万元进行冻结。

最终,法院以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被告人林艳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以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被告人贺元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冻结在案的人民币6200万元发还生物谷,继续追缴被告人林艳和违法所得退赔生物谷。

资料显示,贺元先生,1975年4月出生, 专科学历,涉外会计专业。2000年8月至2007年12月任深圳市龙岗协调(美资)电子厂会计;2000年8月至2006年6月任深圳市生物谷医药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2006年6月至2007年10任稻城亚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7 年10月至2012年11月任生物谷有限财务总监;2012年11月至2022年6月任生物谷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从介绍看,属于生物谷的老人了……

生物谷此前一直是新三板挂牌,2021年11月,北交所开市,从精选层平移至北交所,成为上市公司。而上面发生的资金占用事情则在公司上市前就发生了,实际上证监会早就对公司开展了调查,2022年就有了调查结果,并对二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当时两人就被分别罚款500万(终身市场禁入)和200万(10年市场禁入)。

只是没想到,后面又还面临了刑事处罚,生物谷现在的实控人是在2024年3月通过司法拍卖获得控制权的,上市公司实控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案例非常的多,但是刑事处罚的确不多见,这个案例告诉我们,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不仅仅会面临行政处罚,还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各位参与其中的职业经理人要小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