誼礫控股有限公司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76)
有關已售石墨礦石未付代價結算的
補充公告
茲提述誼礫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五日及二零二五年
十月十六日的公告(「該等公告」)。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等公
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除該等公告所提供資料外,本公司董事會謹此提供有關(1)本公司與AGL就接受
退回未用的石墨礦石(「該安排」)的商討情況,及(2)AGL提供的抵押品(「該抵押
品」)的進一步資料。
該安排
AGL已向本公司提議退回32,531,371噸未用的石墨礦石。然而,如本公司日期為
二零二五年十月十六日的公告所披露,本公司不接受AGL退回未付款的石墨礦石
的提議。相反,本集團已強制執行並取得該抵押品。根據出售條款,本集團有權
保留該抵押品,並將其視為AGL已全面履行付款責任,而對AGL並無任何其他追
索權。
本公司透過強制執行該抵押品取得100,000,000個MUP。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
自AGL收取的代價為約3,000,000美元,鑒於本公司已選擇強制執行該抵押品,本
公司收取的相當於約3,000,000美元的1,012,035個MUP已退還予AGL。因此,向
AGL退回1,012,035個MUP後,本公司通過強制執行抵押品所持有的MUP數量為
98,987,965個。上述本公司通過強制執行抵押品所取得的MUP數量獨立於本公司
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三月三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收購事項及加密貨幣出
售事項)所詳述的MUP收購事項,並屬額外MUP。於強制執行該抵押品當日,Klickl及Richberg所報每個MUP的平均收盤價為3.593
泰達幣。因此,MUP於強制執行日期的價值為355,663,758.2泰達幣(相當於
355,663,758.2美元)。於強制執行該抵押品日期,MUP公平值的未經審核預期實
際收益為約62,230,765.1美元,即MUP於強制執行日期的公平值355,663,758.2美
元與強制執行日期的應收賬款結餘293,432,993.1美元之間的差額。
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Klickl及Richberg所報每個MUP的平均收盤價為約
3.64泰達幣。因此,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透過強制執行該抵押品持有的MUP的公
平值為360,316,192.6泰達幣(相當於約360,316,192.6美元)。
該抵押品
該抵押品由Multiple Up Point(「MUP」)組成。根據本公司可獲取的資料,MUP為
於Polygon二層網絡部署的全球首創加密貨幣。其兼具實用型代幣與穩定幣之特
點,並利用其「雙重金本位」機制,使每個MUP均與不斷增加的比特幣及黃金掛
鈎,為MUP的內在價值奠定基礎。MUP的設計旨在充當個人用戶的「便攜式保險
庫」,及企業的「通用工具」。
MUP目前於Klickl International Limited旗下的加密貨幣交易平台Klickl及Richberg
Limited旗下的Richberg交易。據本公司所知,Klickl已獲阿布扎比環球市場金融
服務監管局(Abu Dhabi Global Market Financial Services Regulatory Authority)發
牌,且已與Richberg合作並授權Richberg實施Web3行業項目。MUP於Klickl及
Richberg的市值採用實時市場價格,該價格反映MUP於Richberg的當前供需情況
(作為價格基準)。
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MUP的已鑄造供應量為8,099,934,904.78個MUP。
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MUP於Klickl及Richberg的
日均成交量為489,819個MUP。
對本公司的財務影響
鑒於該抵押品已予強制執行,由MUP組成的該抵押品將確認為本集團流動資產
項下的數字資產,且本集團資產負債表中的應收賬款將因此減少約293,433,000美
元。
數字資產存貨主要為於本集團日常業務過程中作經營結算的目的而持有。如本公
司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的年報所披露,過往,MUP因其無
形性質而被分類為無形資產。然而,原因為經與本公司兩家主要石墨產品供應商
(「主要供應商」,其詳情載於本公告下文「主要供應商背景」一段)討論,及於二零
二五年六月收到彼等接納以MUP作結算用途的書面確認(「書面確認」)後,該項資
產已獲重新分類為存貨。本公司決議持有MUP以作本集團日常業務過程中的經營
結算用途。本集團核數師已審閱並同意將MUP分類為存貨。MUP已於重新分類日
期(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由無形資產重新分類為存貨。本集團目前與該等主要供應商採用MUP結算機制。本集團透過其硬件錢包將MUP
轉賬至相關主要供應商指示的指定區塊鏈地址,以結算其石墨產品採購款項。憑
藉ERC-20區塊鏈的高效結算能力,透過MUP進行的交易確認可在數秒內完成,
且交易費用僅為傳統方式的一小部分。根據與上述各供應商訂立的MUP結算協
議的條款,將支付的MUP數目乃根據結算前30日的MUP平均收盤價(「平均收盤
價」)計算。此外,根據與其中一名主要供應商(即AGL,其背景進一步載於下文)
訂立的MUP結算協議的條款,倘平均收盤價低於每個MUP 3美元,則本公司將支
付予AGL的MUP數目應按每個MUP 3美元計算(「最低價格機制」)。根據最低價
格機制,本集團可對沖MUP貶值至低於每個MUP 3美元的風險。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月十六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結算石
墨礦石銷售款項。於二零二五年十月或前後,面對當時馬達加斯加政局不穩造成
的付款困難,AGL未能根據本公司與AGL就買賣石墨礦石達成的協議向本公司全
額支付296,433,000美元的代價(「代價」)。鑒於與AGL的長期關係,本公司同意接
受由98,987,965個MUP組成的該抵押品作為代價的代替結算選項,以避免與AGL
陷入長期的糾紛。根據該抵押品的強制執行程序,每個MUP的價格約為2.99美
元。通過強制執行該抵押品完成結算後,本公司與AGL有關代價的任何潛在糾紛
已完全解決。
鑒於上文所述,為肯定並回饋本公司在AGL當時面臨困境之際接受該抵押品以結
算代價的善意之舉,AGL同意最低價格機制,使本公司能夠以最初向AGL收購
MUP時的相同價格將其變現。
就書面確認而言,本公司已進行審閱以確保其簽立已獲妥善授權及相關條款對主
要供應商具有約束力。本公司亦已評估以MUP進行結算的操作上的可行性,包括
主要供應商的數字錢包安排、結算週期及對賬流程,以確認該等交易在實際中可
進行。此外,本公司已進行風險評估,涵蓋MUP相對於法定貨幣價值波動所產生
的波動風險、將MUP足額兌換為法定貨幣的流動性風險、因相關司法權區對加密
貨幣交易的監管處理方式持續演變而產生的監管風險,以及主要供應商是否持續
願意並能夠接受以MUP結算的交易對手風險。根據已執行的工作,本公司信納書
面確認可作為以MUP結算的基礎,同時亦承認加密貨幣交易附帶固有風險。本公
司與主要供應商進行了多次溝通,以確保彼等接納以MUP作結算符合其更廣泛的
商業策略。為防範潛在變動,本公司已在其合約中訂明條文:(i)在與AGL訂立的
合約規定:AGL在合約上受約束,須接納以設有最低價格機制的MUP進行結算;
及(ii)在與China Graphite Limited訂立的合約規定:China Graphite Limited須接納
以MUP支付30%的購買價。基於上文所述,本公司信納主要供應商將繼續願意並
能夠接納以MUP作結算為緩解該等風險,本公司已採取多項措施,包括監察市場流動性、維持以法定貨
幣結算的替代結算選項,以及與AGL實施最低價格機制。有關安排使本公司確
信,以加密貨幣結算在商業上與法定貨幣交易具備同等效果,並降低MUP價值短
期波動帶來的風險。本公司相信,該等措施,連同所取得的書面確認及已進行的
風險評估,為確保以MUP結算切實可行且加密貨幣可維持變現以應付本集團的營
運需求提供了一套合理框架。
本集團數字資產錢包內持有的數字資產存貨主要由強制執行後的MUP組成。該等
存貨亦包括本集團從不同交易所獲取的自營數字資產。
於強制執行該抵押品當日,MUP公平值的任何初始收益或虧損將於損益賬中確
認。
接受加密貨幣作為該抵押品的理由及裨益
鑒於馬達加斯加當時的政治環境及不確定因素,本公司欲出售其所有石墨存貨。
由於所涉存貨規模龐大,本公司在尋找合適買家方面遭遇困難。本集團其中一家
為本集團石墨產品提供加工服務的長期服務供應商AGL曾表示有意購買全部石墨
存貨,而其能提供的唯一抵押品為MUP。在該等情況下,本公司接受MUP作為抵
押品。
此外,MUP獲石墨產品的銷售商及供應商(包括該等主要供應商)等某些業內人士
使用及接納。因此,本公司已接納MUP作為抵押品,乃由於其預期將能夠於其日
常業務過程中將MUP用於購買部分石墨產品。
儘管有上文所述馬達加斯加當時的政治環境因素,但本集團認為AGL將能夠履行
本集團的石墨礦產品訂單並向本公司提供石墨礦產品,原因為基於本公司可得的
公開資料,(i)於任命臨時領導人後,馬達加斯加政局不穩的局面於二零二五年底
結束;及(ii)AGL能夠按時履行二零二五年十月至十二月期間的本公司全部石墨礦
產品訂單。
為緩解馬達加斯加政治上的不確定性可能引致的任何潛在風險,本公司已積極供
應商基礎,委聘China Graphite Limited並開始向其採購。此項策略性採購安排旨
在加強供應鏈韌力,以及確保本集團的石墨產品供應穩定持續。
該抵押品使用或變現的建議計劃及時間表
本集團擬將該抵押品按下列方式使用:
1. 約30至40%用於本集團主營業務經營中向包括AGL及China Graphite Limited
在內的供應商採購石墨產品。展望未來,本公司預計每年向AGL採購2,000
萬美元至2,500萬美元的石墨產品,以及每年向China Graphite Limited採購
1,000萬美元至1,500萬美元的石墨產品;及約60至70%用於收購用途。本公司擬將部分上述款項用於結算未來收購事
項,該等收購事項可能構成上市規則第十四章項下的須予公佈交易,在此情
況下,本公司將根據相應的交易分類遵守上市規則。本集團正積極尋找潛在
投資機會,以使本集團擴展其業務組合及擴大其收益來源,從而提高股東回
報。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物色到一項潛在收購目標(「潛在目標」)。根據本公
司可取得的資料,潛在目標為澳門一間生活服務平台,提供廣泛服務,包括
外送服務、團購、超市及便利店、電商、酒店預訂、旅遊、洗衣及隨需跑腿
服務。
本公司一向致力探索開發Web 3.0相關項目,包括人工智能及數字技術研發工
作。儘管該等項目目前仍處於初期階段,尚未產生重大收入,本公司認為,
建議收購潛在目標(「潛在收購」)或可提供契機,將其技術能力應用於實際商
業場景並進一步發展。本公司認為,根據進一步評估,技術整合(如應用人
工智能工具)可提升客戶獲取效率、改善需求預測、簡化營運流程,支持潛
在目標的地域擴張。
潛在收購目前處於盡職調查階段,尚需進行進一步估值。潛在收購逾50%的
代價預期將以MUP結算。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尚未就潛在收購訂立任何最
終協議,收購可能進行或可能不會進行。倘潛在收購落實,根據上市規則第
14章,其可能構成本公司須予公佈的交易。本公司將適時根據上市規則作出
進一步公告。
目前,本公司尚未就該等使用訂立明確時間表。鑒於加密貨幣估值固有的波動
性,本公司認為在確定部署的時機及規模方面保持靈活性屬審慎之舉。因此,本
公司將於考慮現時市況及本公司的營運及戰略需求後適時作出有關該抵押品應用
的決定。
考慮到MUP可用於加密貨幣交易所交易以外之用途,且鑒於上述擬定的使用計
劃,本公司認為MUP於加密貨幣交易所的每日成交量將不會對其使用及變現MUP
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本公司亦認為上文所載擬定用途屬妥善地使用股東資金,且符合股東對的投資預
期,原因為(1)該抵押品的絕大部分用於結算其日常業務過程中的石墨礦產品採
購;及(2)收購可令本集團拓展業務組合及多元化收入來源,從而提升股東回報。主要供應商背景
主要供應商包括AGL及China Graphite Limited,兩間公司均於開曼群島註冊成
立。AGL主要從事石墨礦產品的生產、加工及銷售。本集團於二零二三年向AGL
的總採購額約為2,520萬美元(佔同年本集團總採購額的約33%及本集團石墨礦總
採購額的約100%),於二零二四年則約為4,180萬美元(佔同年總採購額的約31%
及本集團石墨礦總採購額的約100%)。過往結算方式為交付前以現金預付。本集
團與AGL有約八年的業務關係。
China Graphite Limited主要從事石墨礦產品的生產。China Graphite Limited主要
從事石墨礦產品的生產、加工及銷售。於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四年,本集團向
China Graphite Limited的總採購額為零。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止十一個
月,本集團向China Graphite Limited的未經審核總採購額約為150萬美元。過往結
算方式為交付石墨礦產品後60天內以現金結算。本集團與China Graphite Limited
有約一年的業務關係。
AGL及China Graphite Limited各自及其各自的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本集團的獨立
第三方。
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
為加強本公司有關加密貨幣資產存儲的內部控制框架,並確保持續遵守適用法
律、法規及上市規則,本公司已實施以下內部控制制度:
本公司已指定三名關鍵人員,負責監督、管理及執行所有與數字資產相關的活
動,並設有清晰的職責分工及強化的內部控制程序。執行董事兼董事總經理Feng
Zhong Yun先生(「Feng先生」)對本公司的加密貨幣資產管理架構擁有整體監督
權。彼負責批准所有擬進行的加密貨幣交易、保管本公司的冷錢包、確保冷存儲
設備存放在安全且訪問權限受控的環境中,並監督多重簽名安排的實施,以防止
任何個人單方面執行高額轉賬。Feng先生由我們的財務經理Vitor Lo先生(「Lo先
生」)提供支援,後者保管與本公司硬件錢包及加密貨幣交易所賬戶相關的所有密
碼及身份驗證憑據(包括谷歌身份驗證器)。彼嚴格按照經批准的指令執行硬件錢
包轉賬操作,維護並更新本公司的加密貨幣資產賬目,並對錢包設備進行定期檢
查,以確保其安全性及運作正常。以MUP結算的交易由本公司數字資產交易處理
專員Du Yi先生進行,彼根據經批准的指令並在授權限額內執行交易及轉讓。彼
監察市場狀況、存置詳細記錄,並匯報遇到的任何異常市場波動或營運問題。上
述人士共同構成一個體系化且職能分隔的控制框架,以確保本公司所有加密貨幣
相關活動均得到妥善監督、保持運營完整及合規。本公司亦已委任Chen Yaofei先生(「Chen先生」)加入本集團加密貨幣交易職能的
內部團隊。Chen先生於二零二三年十月加入本公司,擔任首席技術官。Chen先
生在股權、固定收益、外匯、大宗商品、衍生產品、對沖基金及結構性產品領域
擁有逾15年的交易相關技術、量化研究及大規模金融架構經驗。加入本公司前,
Chen先生曾在國際銀行擔任管理職務,在開發支持多資產組合構建、策略性及戰
術性配置、風險預算、業績歸因、自動交易系統、多資產估值工具,以及支持衍
生工具及複雜結構性工具的風險分析平台方面擁有豐富經驗。Chen先生持有新
澤西理工大學(New Jersey Institute of Technology)計算機科學博士學位,並精通
Python、Java、C++、分佈式系統以及交易及風險平台的量化建模。
此外,本公司已就所有數字資產交易建立正式的審批及報告流程。在執行任何交
易前,財務部須根據董事會批准的決策編製交易申請文件,當中須列明建議交易
的加密貨幣、交易規模、標的事項及理據。該申請隨後將由董事總經理審批,其
在批准前將考慮市場狀況、風險敞口及本公司的風險承受能力。未經批准,不得
執行任何交易。執行後,財務部將記錄交易詳情、更新加密貨幣資產賬目,並將
餘額與本公司的財務記錄進行對賬。
本公司亦已加強其風險管理及監控機制。本公司設有監控市場、流動性、營運及
法律風險的制度,且參與加密貨幣活動的僱員接受有關合規、風險意識及操作程
序的持續培訓。本公司對錢包設備、密碼及身份驗證工具的訪問權限實施嚴格控
制,確保資產保管、認證授權、交易及轉讓職能實現明確分離。
此外,本公司已實施經強化的報告程序。財務部將就加密貨幣持有量、交易活
動、風險敞口及所發現的任何違規行為,定期向董事總經理提交報告。任何重大
或緊急風險事件均須立即向高級管理層呈報。
此外,本公司亦擬組建一支由五名成員組成的內部團隊,成員包括Feng Zhong
Yun先生(執行董事)、林莉如女士(公司秘書)、Vitor Lo先生(財務經理)、Du Yi
先生(數字資產交易處理專員)及Chen Yaofei先生(首席技術官),該團隊將專門
負責對擬進行的加密貨幣交易進行相關盡職調查,編製相關報告,且在認為必要
時獲取外部專家報告,以供董事會批准,之後方可執行任何加密貨幣交易。執行
董事及公司秘書加入該內部團隊將確保任何擬進行的交易遵守適用上市規則,且
在必要情況下,彼等可尋求外部顧問的協助。
內部團隊於二零二六年一月十六日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