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判决依据,欢迎补充意见,公平公正

用户头像
自游Lzy
 · 广东  

中国化工集团为其子公司
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收购沙隆达公司的股份事宜作出避免同业
竞争的相应声明与承诺,并于2017年7月5日由沙隆达公司在《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予以公告,
其公告的声明与承诺包含三项:一是中国化工集团控制的其他涉
及与沙隆达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企业,二是解决第一项声明中所
涉同业竞争情况的承诺和时间安排,三是中国化工集团对未来农
药业务发展面临的潜在同业竞争情况的承诺。该报告完整引述中
国化工集团三项承诺之后的“承诺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
对策”等内容,系沙隆达公司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于中国化工
集团所作承诺事项的分析,并非中国化工集团的承诺内容,不属
于具体的承诺事项。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中国化工集团已解决
安道麦公司与江苏麦道农化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安邦电化有限公
司、江苏淮河化工有限公司、佳木斯黑龙农药有限公司的同业竞
争问题,并将安徽省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给安道麦公
司经营管理;对于先正达集团与安道麦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
中国化工集团于 2020 年 1 月 7 日补充承诺,将于补充承诺作出之
日起 5 年内即 2025 年 1 月 7 日前解决;中国化工集团间接控股的
先正达集团也就其与安道麦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事项出具承诺
函,承诺将在中国化工集团于 2020 年 1 月 7 日《补充承诺函》出
具后 5 年内,逐步解决先正达集团下属子公司瑞士先正达和扬农
化工与安道麦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在中国化工集团《补充
承诺函》及先正达集团的承诺函中所承诺的 5 年期限即 2025 年 1
月 7 日前,安道麦公司已与先正达集团下属子公司瑞士先正达和
扬农化工就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该处理方式
符合 2017 年 7 月 5 日沙隆达公司公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及 2022 年 4 月 7 日安道麦公
司董事会发布的《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
告》中,中国化工集团、先正达集团承诺的同业竞争解决方式。
从前述中国化工集团、先正达集团、安道麦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的履行情况看,具有明确履行期限的事项已在承诺期限内
履行完毕,不存在故意违反承诺或不履行承诺义务的情形,不符
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等虚假陈述的认定条件$安道麦A(SZ000553)$ $上证指数(SH000001)$ $深证成指(SZ39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