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为了获取中旗新材控股权,星空科技多管齐下。
(一)星空科技通过协议转让获取控股权。编号为公告2025-009:2025 年3月31日,星空科技拟协议收购海南羽明华、实际控制人周军、青岛明琴合计30,498,918股中旗新材的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4.97%。同日,星空科技的一致行动人陈耀民与海南羽明华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陈耀民拟协议受让海南羽明华持有的6,119,327 股上市公司的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01%,星空科技与陈耀民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海南羽明华和周军出具了《关于不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
(二)星空科技推进控股权落地。1、2025年4月2日,中旗新材发布《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明确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星空科技持有上市公司30,498,91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4.97%;陈耀民持有上市公司6,119,32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1%。星空科技与陈耀民为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6,618,245股股份,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98%。
2、2025年6月3日,编号为2025-048的公告:近日,深交所已完成对转让方海南羽明华、周军、青岛明琴与受让方星空科技提交的股份协议转让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审查,并出具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转让双方已办理完成股份协议转让手续,并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星空科技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占总股份的23.74%(受可转债转股稀释影响,股份比例相应调整)。但是,转让方海南羽明华与受让方陈耀民先生的股份转让事项目前仍处于沟通推进办理中。
3、2025年7月24日,编号为2025-065的公告,海南羽明华与陈耀民先生签署了《补充协议》,对原《股份转让协议》中“转让股份数量、股份转让总价款”等部分条款内容作出重新约定。双方一致同意标的股份比例变更为 5.10%,具体标的股份数量变更为9,334,300 股;转让价款变更为327,969,964.80元。
4、2025年8月14日,编号为2025-073的公告:公司股东海南羽明华和陈耀民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即海南羽明华所持有的公司9,334,300股股份,已于近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将进一步巩固星空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的控制权。
(三)进一步巩固控股权。1、2025 年6月19日,星空科技与海南羽明华、周军先生签署《表决权放弃及控制权稳定相关事项之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海南羽明华在协议约定期限内放弃其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协议生效后,星空科技持有公司 23.35%的有效表决权,周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15.11%的有效表决权。
2、协议同时约定,海南羽明华、周军先生及星空科技同意:在本次换届改组完成后12个月内,周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者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股份,使周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低于星空科技,确保星空科技取得第一大股东地位。在本次换届改组完成后36个月内,周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一步减持股份,使星空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高于周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不低于8%;如果周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减持未达到与星空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差距不低于8%,在本次换届改组完成后36个月内,星空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增持中旗新材股份,并实现星空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高于周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不低于8%。
3、周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开始履行承诺。编号为2025-068的公告:海南羽明华持有公司股份17,104,4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9.34%,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9.46%)及其一致行动人熊宏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20,00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9%,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1.01%)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8月25日-2025年11月24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5,426,992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公司总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1,808,997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3,617,995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