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日报》9月28日讯(记者 吴旭光) 今日(9月28日)晚间,新光光电发布公告,近日收到嵩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康为民的《立案通知书》和《留置通知书》,康为民被实施留置措施。

在康为民留置期间,由该公司副董事长王玉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责,以及代为履行公司董事会相关委员会成员的职责;由该公司副总经理曲波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责。
新光光电表示,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董事会运作正常,公司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各项业务正稳步推进中。
针对上述情况,今日(9月28日),《科创板日报》记者致电新光光电证券部尝试了解更多细节,该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对此回应称:“目前尚未获得更多确切消息。”其表示,公司内控完善、已召开临时董事会落实工作安排,主营业务与产品方向未变。
新光光电方面在公告中亦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知悉上述事项的进展及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