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首次境外债展期以来,绿地控股的债务重组路径始终伴随争议。其最新推出的“19%低价回购+强制回购”方案,被市场质疑为“逃废债”的典型操作,更暴露了上海国资在风险处置中的暧昧态度。相比之下,重庆能源、万科等国企在债务危机中获得的国资强力支持,更凸显绿地方案的公平性缺失。
一、绿地境外债重组史:从“展期游戏”到“霸王条款”
1. 2022年6月:首次展期与差异化兑付\绿地首次对5亿美元债展期一年,并承诺在原到期日支付10%本金,剩余90%展期至2024年。然而,仅两个月后(2022年8月、9月),绿地却对两笔境外债(合计约5.6亿美元)进行全额兑付,而其他展期债券持有人仅获得5%本金。这种 差异化兑付直接导致市场对“选择性偿付”的质疑。
2. 2023年9月:二次展期与资产承诺\绿地再次将9只美元债展期四年,并承诺以美国、加拿大等地的境外项目净回款作为偿付保障。但截至2025年,其境外项目回款总额却远低于债务规模,且未披露具体资金监管机制,被指为“空头承诺”。
3. 2025年最新方案:19%回购+强制回购
绿地提出以债券面值19%的价格回购未兑付本金,并强制要求债权人同意后续强制回购条款。若不同意,则启动重组程序。该方案被批为“霸王条款”:
低价回购 :回购价仅为面值的1/5,远低于市场估值(部分债券此前在绿地私下回购下已经涨到约30%)。
捆绑回购 :修订债券条款,迫使债权人接受不利条件。
豁免违约 :通过展期规避交叉违约条款,为后续操作留余地。
1.股东支持与债权人利益冲突
绿地作为上海国资混改试点企业,其股东(上海地产、上海城投)虽表态支持,但实际注资有限。2024年财报显示,绿地有息负债达2145亿元,短期债务占比超40%,而货币资金仅633亿元,流动性缺口超1500亿元。然而,国资未通过直接注资或资产划拨缓解债务压力,反而纵容绿地通过“技术性展期”拖延问题。
2.境内与境外债权人的差别待遇
境内债 :通过展期、利息抵偿等方式维持表面稳定,绿地存续境内债券虽然展期,但是利息正常支付。
境外债 :多次展期后仍违约,2025年美元债多次展期后的首次现金付息直接违约,利息要求豁免,本金打骨折兑付19%。
这种“内外有别”暴露了国资对境外债权人的歧视性策略。
1.
重庆能源:国资注资+资产划拨
2022年债务危机时,重庆市政府通过注资50亿元、划拨煤矿资产等方式,将重庆能源负债率从85%降至70%,并推动其聚焦主业。境外债在境内债务重组前提前兑付,且2024年实现盈利。
2.
万科:国资接管+流动性托底
深圳国资委2023年接管万科后,通过借款(累计148亿元)、协调低价融资(利率3.64%)及资产处置(回款超200亿元),稳定了市场信心。尽管万科仍面临亏损,但未出现逃废债行为。
反观绿地 :上海国资仅提供象征性支持(如协调银行授信),未注入核心资产或直接注资,导致绿地被迫依赖“展期-违约-重组”循环,损害债权人利益。
四、批判:逃废债逻辑与制度漏洞
1. 制度性逃废债\绿地利用境外债法律管辖权(英国法)的漏洞,通过频繁展期、修改条款规避违约,实质是“合法化”逃废债。例如,其2022年展期方案中加入的“早鸟费”(0.5%)和一般同意费(0.25%),本质是诱导债权人放弃追偿权。
2. 国资监管失职\上海国资委对绿地的债务风险长期漠视,未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对比重庆、深圳国资的主动介入,上海国资更倾向于“市场化”说辞,实则纵容企业损害公共信用。
3. 市场信心崩塌\绿地美元债价格已跌至面值20%,部分债券流动性枯竭。若此次回购方案通过,将进一步打击投资者对中资美元债的信任,加剧资本外流。
绿地案例折射出中国国企债务处置的深层矛盾:国资背景不应成为逃避责任的护身符 。当重庆能源、万科等企业能通过国资支持实现风险软着陆时,绿地的“霸王条款”暴露了制度执行的差异性与不公平性。若上海国资继续袖手旁观,不仅将摧毁绿地自身的商业信誉,更将动摇中资企业全球融资的根基。唯有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建立统一、透明的债务处置规则,才能真正实现“市场化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