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购人与被收购人名称:

本次要约收购以瓦轴 B 的股权分布符合退市要求为生效条件。在本次要约收购有 效期内最后一个交易日 15:00,中登深圳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瓦轴 B 社会公众股股票 申报数量超过 39,050,000 股,即收购后瓦轴 B 社会公众持股数占总股本的比例低于 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瓦轴 B 将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则本次 要约收购生效。

4.03-2.44=1.59
1.59*2.86=4.54
1..59-0.793=0.797
0.797-0.3905=0.4605
0.3905/0.797=0.49=49%
也就是说0.797中有一半要被收购,其他的剩下的才会小于10%,
收购的金额1.59*2.86=4.54是算上青少年基金会的,但是全面要约生效条件不涉及到基金会
邀约达成的条件:招商香港、流通股东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