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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风电之音)
「风电之音」获悉,2月9日,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须予披露交易出售项目公司公告。
根据公告,协合新能源董事会宣布,于2026年2月9日,公司多家全资附属公司与招盈能合(公司之合营公司)订立三份出售协议,向招盈能合出售目标集团(五河聚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曲靖聚隆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拥有100%权益的师宗聚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徽泰合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拥有100%权益的亳州聚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之100%股权,总代价约为人民币5.18亿元。
目标集团均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主要于中国从事风电项目的投资及营运。五河聚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安徽省蚌埠市的50兆瓦风电厂。曲靖聚隆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拥有100%权益的师宗聚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位于中国云南省曲靖市的300兆瓦风电厂及配套的30兆瓦/60兆瓦时储能项目。安徽泰合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拥有100%权益的亳州聚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安徽省亳州市的51兆瓦风电厂项目。
协合新能源表示,将运营电厂资产转让至招盈能合,为资产证券化和价值释放开辟通路,增加集团资产的流动性,加快集团资产周转及资金回笼,并有助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全面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董事会在审慎检视集团之业务策略及招盈能合运作架构后,认为整体出售事项,属审慎之商业决定,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之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