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公告称,除公告所披露的向宝新置地集团提供持续财务资助外,宝新金融集团与宝新置地将相互独立开展各自的主要业务。
据宝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公告,12月28日,其已完成实物分派。由于完成实物分派,宝新置地将不再为公司的附属公司。
媒体获悉,实物分派完成后,宝新金融集团直接持有148.97万股宝新置地股份,并拟在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于市场出售,而有关出售的所得款项净额将拨归该公司所有。
尽管在实物分派完成后,宝新置地将不再是宝新金融的附属公司,但就上市规则第13章而言,宝新置地集团的成员公司仍将作为宝新金融集团的联属公司。据12月28日公告,宝新金融集团向其联属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未偿还金额合计约达11.898亿港元,占该集团于2021年6月30日的总资产(扣除宝新置地集团总资产后)约10.8%。
公告称,除公告所披露的向宝新置地集团提供持续财务资助外,宝新金融集团与宝新置地将相互独立开展各自的主要业务。余下集团将继续从事提供金融服务、物业投资及发展、自动化及证券投资。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优化自身业务,探索商机,为股东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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