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观点地产网
观点网讯:2月11日,上实城市开发依据港交所上市规则第13.18条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与一家银行订立两份贷款协议。
根据公告内容,上实城开获得总额9亿元的36个月定期贷款融通,资金将用于偿还现有银行借款。
公告显示,融资存续期内上实集团需维持对公司不少于51%的持股及实际控制权,当前上实集团实益拥有公司约70.44%的权益。
上实城市开发董事会认为,此次融资可维持公司较低综合融资成本,优化债务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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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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