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星谦发展(00640.HK)发布公告,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六个月,预期于报告期间的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溢利将不少于5300万港元,较相应期间的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溢利约2976万港元增加不少于78%。撇除于报告期间出售物业所产生的一次性非经常性收益(金额不少于3250万港元),报告期间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溢利将调整至不少于2050万港元,较相应期间约2976万港元减少不超过31%。
来源: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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