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50亿元定增募资用途及项目进展披露 两风电项目已取得全部开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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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电力(00916)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电力”)近日就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披露了本次50亿元募集资金的具体投向、募投项目的审批进展、效益测算以及对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等关键信息。

根据回复内容,龙源电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亿元(含本数),将全部投入两个风电项目:海南东方CZ8场址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和“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沙坡头100万千瓦风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

公告显示,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均已取得开工所需的必要审批文件,并已在相关审批有效期内开工建设。其中,项目一已取得海南省发改委的项目核准批复(有效期已延长)、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的环评批复、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海南海事局颁发的多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许可证。项目二则已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的项目核准批复、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沙坡头区分局的环评批复以及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建设用地批复。龙源电力表示,预计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亦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关于募投项目的效益前景,龙源电力在回复中详细披露了项目的销售模式、上网电价确认依据、关键参数选取及效益测算情况。项目一投产后电力将销售给海南电网,效益测算平均含税上网电价为0.4198元/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按2,633小时(考虑15%限电比例)计算,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8.01%,投资回收期为14.3年。项目二作为“宁湘直流”配套电源,电力主要外送至湖南消纳,测算上网电价为0.2665元/千瓦时(含增值税),年利用小时数2,030小时(考虑10%限电比例),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6.23%,投资回收期为13.6年。两份可行性研究报告均已考虑弃风限电风险及增值税政策调整影响,并通过与同行业可比项目收益率对比,认为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谨慎合理。

在项目投资构成方面,项目一总投资额为51.67亿元,其中设备及安装工程占比最高,达51.19%;项目二总投资额预计为42.72亿元,设备及安装工程占比58.67%。龙源电力还量化分析了募投项目折旧摊销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预计两个项目转固后每年新增折旧摊销金额合计43,078万元,占整体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比例最高分别为1.41%和6.18%,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龙源电力在回复中还就2025年1-9月业绩下滑、应收款项融资高企、固定资产减值等问题进行了说明。公司表示,报告期内风电和光伏发电平均上网电价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受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和电力市场化改革政策影响,目前未纳入合规清单项目对应的补贴收入占比相对较低,未来无法确认或退回补贴款的风险较低。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对公司业绩有一定负面影响,但整体风险可控。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的增长具有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申报会计师,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龙源电力本次募投项目审批手续齐全,效益测算谨慎合理,折旧摊销对经营业绩影响可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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