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七类违法行为,快手子公司被重罚26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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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五批直播电商领域典型执法案例,其中,成都快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购科技”)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巨额罚款,罚没金额合计约2669.29万元。

企业预警通显示,快购科技成立于2019年10月,由快手科技持股100%。

通告称,快购科技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规定,存在七类违法行为:

未依法履行平台信息公示义务:当事人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证照信息,且未及时更新发生变更的行政许可公示信息等;

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当事人利用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或平台协议规则的部分行为收取惩罚性非定额违约金,部分违约金超出合理范围,存在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的问题等;

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当事人运营的平台内存在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多类商品在售,当事人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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