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高国际(01173.HK)公布,根据公司章程细则第168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可将于宣派股息起计6年后仍未领取的所有股息没收和复归公司。董事会谨此通知公司股东,于2015年6月24日或之前宣派并于2021年10月4日仍未领取的所有股息将予没收及复归公司。
来源: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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