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先健科技(01302)发布公告,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先健深圳与招商银行签署了一系列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协议,总金额为2.73亿元。
公告中提到,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计算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低于5%,单笔存款协议并不构成须予披露交易。然而,合并计算后,相关认购金额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因此构成须予披露交易。
具体而言,先健深圳与招商银行签订的结构性存款协议包括多个协议。比如,协议一的本金金额为8000万元,年期为96天,预计利息收入为每年1.3%或2%;协议二本金金额为5000万元,年期为92天,预计利息收入同样为每年1.3%或2%。此外,还有其他协议的本金金额和利息收入也在公告中列出。公司表示,这些结构性存款是对暂时闲置资金的有效利用,能够提供合理的回报,并且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