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月8日电东光化工(01702)发布关于附属公司税务决定的最新消息。根据公告,河北东光接获税务通知,要求支付并已支付额外税款约5840万元,主要包括2019年至2023年期间的中国环保税不足差额约730万元、2023年额外企业所得税约210万元,以及因增值税发票不合规导致的2017年额外企业所得税约4900万元。
在2024年12月25日,河北东光收到税局的正式决定,额外税款金额调整为约5800万元,其中2023年额外企业所得税降至约170万元。同时,河北东光还需支付滞纳金约6030万元。公司已寻求法律意见,准备对相关金额提出行政复议,并计划通过抵押位于河北省的土地及工业厂房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该抵押不会对集团的业务运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