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浙商银行(601916/02016)发布公告,建议不再设立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监管规定,浙商银行拟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的职权,并在董事会设立职工董事。相关监事会的规章制度将被废止,新的调整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来源: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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