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驳回惠州雷士再审申请 “两个雷士”纷争尘埃落定

用户头像
雷士国际(02222)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雷士”)与山东雷士照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雷士”)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2025)最高法民申713号民事裁定:驳回惠州雷士的再审申请。此前,惠州雷士因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鲁民终905号终审判决而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公开资料显示,雷士照明由重庆籍企业家吴长江创立,从一家小作坊起家,迅速发展壮大,一度跻身全球照明行业前五名。2022年,惠州雷士以“侵权”为由发起诉讼,要求山东雷士变更雷士字号、停止侵犯雷士商标权,由此爆发“两个雷士”纷争。

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鲁民终905号终审判决载明,2024年10月16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侵害雷士照明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了惠州雷士要求山东雷士变更雷士字号的诉讼请求,认定“山东雷士公司使用‘雷士’字号获得了惠州雷士

来源:新浪财经

为提升阅读体验,雪球对本页面进行了排版优化

风险提示:用户发表的所有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与雪球的立场无关。投资决策需建立在独立思考之上。

点击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