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笛-B 公告及通告 - [更换公司秘书 / 更改註册地址或办事处、香港业务的註册地或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代表] (1)变更公司秘书、 授权代表、法律程序代理人;及 (2)变更在香港的主要营业地址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