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2025年4月25日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编号CCB20250004-QH),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公告费等各类费用及担保债权),依法转让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作为下列债权资产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或债务人及担保人的继承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