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味业修订公司章程 完善治理结构并明确H股相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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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味业(03288)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佛山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天味业")于2026年5月发布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此次修订是公司在H股上市后的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H股相关安排,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基本信息更新

修订后的章程显示,海天味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51,045,044元。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5,851,045,044股,其中A股5,559,820,644股,H股291,224,400股。公司的全部股份为普通股,不设置优先股。

公司注册名称仍为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Foshan Haitian Flavouring and Food Company Ltd.,注册地址位于佛山市文沙路16号,邮政编码528000。

股权结构与股份管理

章程详细列明了公司的股权结构及股份管理相关规定:

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为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佛山市海鹏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各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的认购股份数与持股比例如下:

发起人名称 认购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61,225,700 99.8%
佛山市海鹏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924,300 0.2%
合计 462,150,000 100%

关于股份转让,章程规定,公司的股份应当依法转让。所有H股股份的转让皆应采用一般或普通格式或任何其他为董事会接受的格式的书面转让文据。同时,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公司治理结构优化

修订后的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了进一步优化,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职责和运作机制。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三人。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以提高决策效率和专业性。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主席)应当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

利润分配政策明确

章程明确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形式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

在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方面,章程规定,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重大投资计划及其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前提下,公司可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H股相关安排

作为同时在A股和H股上市的公司,章程对H股相关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H股股东名册正本的存放地为香港,供股东查阅。公司在香港为H股股东委任一名或以上的收款代理人,负责代H股股东收取及保管公司就H股分配的股利及其他应付的款项。

H股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应当按照《香港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在公司网站、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以及《香港上市规则》不时规定的其他网站刊登。

此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体现了海天味业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不断完善,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公司将继续秉持规范运作、透明经营的原则,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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