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新鑫矿业(03833)发布公告,为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促进收入及股东回报可持续增长,董事会于2025年9月25日审议批准开展发行A股并在中国一家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工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公司需委任一家上市前辅导机构提供辅导服务,且上市辅导工作受公司注册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的监管。公司将委任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建议发行A股的上市前辅导机构。
公告指出,建议发行A股的落实取决于多个条件,包括获得董事会、股东及中国相关监管机构的正式批准和同意,因此并不保证建议发行A股会否落实或何时落实。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份时应审慎行事,并将于适当时机就建议发行A股作出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