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洋争端解决与国际法”研讨会日前在北京举行。外交部部长助理华春莹出席开幕式并讲话。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海达尔、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马新民作报告。华阳海洋研究中心理事长吴士存、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潘新春等中外嘉宾分别致辞。
华春莹表示,中方一贯主张由直接当事国通过友好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争议。地区国家应当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不应采取单方面行动加剧矛盾冲突。域外国家应当切实尊重地区国家维护和平的共识和举措,不应背道而驰。国际社会应当支持一切有利于和平解决海洋争端的努力。中方愿与各方一道,秉持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致力于完善全球海洋治理,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
马新民表示,关于国际海洋争端解决,中国坚持多元一体的国际法实践和主张,形成鲜明中国特色,主要具有六大特点:一是尊重各国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的权利;二是将谈判协商作为解决争端的主要方式和优先选择;三是不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