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记者王鹿)4月21日,福建省药监局官网显示,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因生产劣药麻仁丸案被罚款13.6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麻仁丸(批号2112100)检验项目“溶散时限”不符合规定。经查,该批次麻仁丸生产8417盒,留样10盒,检验7盒,共入库8400盒,从2022年3月7日开始销售,分别销售至11家经营企业,2022年3月15日该批次全部销售完毕。该生产劣药麻仁丸的行为违反《药品管理法》,福建省药监局依法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的劣药1160盒并处罚没款136387.2元。
天眼查数据显示,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为港股上市公司海王英特龙控股孙公司,曾用名为福州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主营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进出口等。2019年6月10日,海王金象中药因生产销售劣药,被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