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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亮控股(08612)
   

维亮控股 通函 - [供股] (1)建议以非包销基準 按於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 每持有一(1)股股份获发 三(3)股供股股份的基準进行供股; 及 (2)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网页链接